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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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