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88年12月27日签发的命令。
第23号令《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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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88年12月27日签发的命令。
第23号令《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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