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利丰石油有限公司于2004年09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锦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闭杯闪点大于61度的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回收、销售(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禁止在芝罘区经营);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成品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1,2-二甲苯,甲苯,甲醇,乙醇[无水],柴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原料油、白油、基础油、沥青、润滑油、闭杯闪点大于61度的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船舶配件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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