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是指使用航空器从事除了国防、警察和海关等国家航空活动以外的航空活动,民用航空活动是航空活动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用“非军事等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等国家航空活动不同。《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已于2005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2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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