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库

屠家奇

屠家奇

屠家奇,因涉嫌绑架罪,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于2015年4月15日被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2月,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1持枪劫持人质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屠家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对其限制减刑。

想要了解更多“屠家奇”的信息,请点击:屠家奇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