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原为河北省邯郸市辖县,环邯郸市区近郊,东临永年和肥乡两县(现已分别撤县设区),南与磁县和成安县接境,北与原永年县(现为永年区)毗邻,总面积279.87平方公里。地处华北平原南部,位于河北省南端太行山东麓,晋、冀、鲁、豫四省的交界处。
邯郸县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在河北省省内为第二积温带。四季分明,冬季漫长,降水偏少,气候干燥而严寒;夏季短促,降水集中,气候湿润而温热;春季回暖快,昼夜温差较大,多西南大风;秋季降温急骤,山区常有过早霜冻出现。
2014年,邯郸县总人口30万,居民以汉族为主,包括回族、满族、壮族、蒙古族、土家族、苗族、布依族、彝族、黎族、侗族、朝鲜族、傈僳族、高山族、藏族、白族、水族、锡伯族等17个少数民族。邯郸县主要景点有古石龙、月爱寺、广济宫、圣井岗、吕祖墓、紫山、九龙湖等。
2015年,邯郸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3894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1.2%,超收1649万元,可比增长12.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061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0%,超收9万元,可比增长12.1%。
2016年9月30日,国务院同意撤销邯郸县,原邯郸县下辖地区分别划归邯山区和丛台区,邯郸县至此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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