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库

最长诉讼时效20年,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延长

最长诉讼时效20年,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延长

20年属于法律规定的最长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不能延长,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1.权利人由于厅悄掘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3.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诉讼:

1.定义:

其最初的含义是发展和向前推进的意思,用在法律上,也就是指一个案件的发展过程。 又特指法院主持下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

2.简介:

中国大陆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注意用词变化,两审不等于二审),分为一审和二审,但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如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诉讼在西方人的观念中,是指法庭处理案件与纠纷的活动过程或程序运橘;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扮核组成的。“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为争辨是非、曲直之意。两个字连用即为向法庭告诉,在法庭上辩冤、争辩是非曲直。

如果就“诉讼”一词从法律角度下定义,可以简要地概括为:诉讼就是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解决具体案件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