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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章需要去公安局备案吗?

法人章需要去公安局备案。

根据修订后的《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执行公章备案的主体已变更为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目前,除新设立企业实行刻制经营单位备案外,企业增刻、补刻印章,党政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机构印章刻制仍需到公安机关备案。

实践中,常有人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其实这是不对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

法人章需要去公安局备案吗?

扩展资料

根据《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公章的刻制)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李漏,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发给公章刻制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刻制。公安部门对刻制公章的审批,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

或者根据《办法》第十九条(公章的更换)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更换公章的,应当到发证公安部门交回原公章,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公章手续。”

违法以上2条规定:“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哪旅烂、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缴销其公章,处警告、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公章没有备案不单单对企业安全性没有保障,而且还可能被处镇嫌罚。

参考资料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公章(法人印鉴)刻制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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