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被执行社区矫正的人逃跑的,不构成唤做散脱逃罪。
2、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主观胡凳方面是故意。
前者(脱逃罪)主体比后者(暴动越狱)多出几个和氏主体,依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行为上,后者是暴力犯罪。
刑罚上,前者处罚所有参与的人。后者仅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脱逃罪有共犯。但是暴动越狱罪本来就是聚众犯罪,不存在共犯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