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与维修期限可参考如下埋肆:
一、有限期
1、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2年;梁液陵
2、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0年;
3、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6年。
二、维修期限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
2、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
灭火器瓶体的生产日期是瓶体上面的钢印,二氧化碳灭火器在瓶体肩部, 干粉和水基型灭火器在瓶体底部的底座外圈。
灭火器的有效期: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灭火器筒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干粉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也就是干粉灭火器筒体的有效期为10年;另外一个方面,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也有有效期,按照国家建筑灭火相关规定: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是橡戚5年。但一般来说干粉灭火剂的更换期为 1 到 2 年,通常灭火器在重新充装时,维修单位都会贴上灭火器的年检标签,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干粉灭火器在10年有效期内,每隔1-2年都需要重新充装干粉灭火剂,这两类有效期都是指灭火器从出厂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灭火器的报废 根据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报废规定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b) 干粉灭火器——10 年;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a) 筒体、器头按 8.2.1、8.2.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