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危险性商品,国家明文规定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每个省区对于国家法律规定有不同的实施细则,小编根据安徽省的规定要求,给大家介绍一下安徽省境内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
一、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以及安徽省的要求
(1)国家安监总局最新的法规是:2013年9月16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该法规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停止适用。
第56号令要求:第三章第16条(具体内容见后面步骤)。
(2)安徽省的要求:
皖安监三〔2013〕104号规定,储存限量由安徽省各市级(含宿松、广德两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按照65号令规定具体确定,最高限量不得超过40箱。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零售点安全条件要求
根据国家总局规定和安徽省的文件要求(第56号令第三章第16条),申请人所具备的的资格条件是:(编者解读,与原始法规条文不同)
(1)申请人必须参加当地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经营培训(重要前提);
(2)零售点符合要当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要求,严禁超越规划指标;
(3)零售时间有限制,分为长期经营和旺季经营两类,必须实行专柜经营,不能和其他物品混放,尤其要注意远离易燃商品(白酒、打火机、食用油等);
(4)注意安全距离方面有新规定: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排他性),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安徽省原来规定200米缩减为100米,更加严格);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主要是:灭火器、便携水桶,以及“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三、申请人所应提供的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1) 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申请表》,可在当地安监局网站打印;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办理流程(以某直管县为例):
首先到所在乡镇政府安全员处(安监办),拿《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申请表》去提交申请,安全员初步审核后,盖章,签署审核意见。
然后,符合初审后,提交所需材料到县级安监局行政许可部门(行政许可股);县级安监局将随后集中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看点)。
随后,看点符合要求后,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参加安全经营培训(已有安全培训经历的也要参加)。经过培训后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经营资格(现场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最后,由县级安监局负责发放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年。
四、几点注意事项(非常重要!)
(1)提交申请后,必须保持联络通畅,以便于安监局取得联系。
(2)法律规定的办理时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请合理安排时间。
(3)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申请,请勿弄虚作假骗取资格,一经发现,将受到严惩。
(4)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最高2年,到期后,请到安监局参加资格培训,重新申办。
(5)请负责人严格依法经营,不得私自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违者将处以罚款。
依法一个申请
守法经营、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