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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吃空饷

什么情况属于吃空饷

一、什么情况属于吃空饷1、吃空饷的情况有以下:(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六条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二、吃空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1、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上班的,要进行清退;2、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或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待遇的,应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3、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核销工资关系或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4、对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的,按照政策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