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穗洞最早的夜市出现在盛唐。
夜市最早出现于盛唐,但是统治者明令允许夜市出现,是在北宋年间。宋代工商业的繁荣超过了前代,南方的商业尤为发达。那时商业都市很多,最大的要数国都开封市,人口一百五十万之多,后南宋迁都于临安(今杭州)。
临安人口由于中原大量人口南迁同样多达百万,大街小巷店铺林立,早市、夜市“买卖昼夜不绝”。还有各种小贩、货郎叫卖,更增添了城市的热闹气氛。
《宋会要稿》中曾记载:“太祖(公元965年),召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北宋时,都城汴梁的夜市已初具规模,十分热闹,达到了“车马拥堵,不可驻足”的程度。夜市要三更天才歇息。买卖的内容以各种时令食品、风味小吃为主。
夜市种类:
观光夜市:若商圈夜市经过政府设计规划,并配合当地特色吸引游客,即称为观光夜市。有些观光夜市经营方式与商圈夜市无异(例:饶河街夜市),只是加强整洁及美化;但亦有部分兴建集合式商场,由商家各自承租店面,可改善商圈夜市脏乱现象(例:小北夜市)。
流动夜市:多为在市区空地或市郊营业,平时可能作为停车场,只在特定日期(例如每周三、五)营业;商家全为摊贩形态,傍晚斗旦时分到达场地猜销枯,午夜过后全部撤除。此类型夜市好处是便于清扫及停车,及新鲜感较大(每次摊贩不尽相同),缺点是可能影响邻近住家安宁。
流动夜市在乡间比较常见,让商家得以在台湾各乡镇间游走。唯一的例外是都会形态生活圈的台南市,虽然仍残有部分观光夜市营业,但多已没落凋零。干净、大面积的流动夜市更受当地民众欢迎,甚至成为观光特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