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是不合理的。
根据《邮政法》内容规定,针对未有保价的货物丢失,是这样规定的: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甚至法律还规定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丢件快递公司没有义务赔付,如果仅仅以这一条规定来看,快递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但是实际上这一条针对的是给据,我们可以理解为有理有据的丢件,但是其实法律还有规定,如果邮政企姿竖业没有明确嘱咐客户保价或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客户的损失,则不能用以上方式赔付。
这个新闻中有提到,监控中价值不菲的貂皮最后是被快递员丢掉了,首先就排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其次我们可以分析快递员如果不是故意也一定有重大过失,客户的快递怎么能随意扔掉呢?当事人确实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照价赔偿,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这不由的让我想起了今年年初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情,也是关于寄快递的事情让我非常的气愤,因为想要给远在外地的家人寄一些生活用品,我研究了半天,发现放在快递柜最方便,傍晚的时候在手机上填好资料之后,我下楼放进了快递柜,想着现在还挺方便,自助就把快递给寄出去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手机显示快递件被快递员取走了,我就更放心了,结果到了傍晚快递员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快递柜里面是空的,说我为什么不放东西进去,还不停的埋怨我,我感觉非常气愤,就给快递柜的客服打了电话,客服表示确实是中午有人取走了我的快递,而且服务态度非常好,和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因为快递件疑似丢失了,我打了快递公司的客服热线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会帮我调查此事,一晃两天过去了,我的快递单号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此时我也坐不住了,就给快递柜的公司也打迹郑大了电话,对方对我多翻安抚,并且表示也会调查,事情就又这样放下了。
然后又过了不知道多少天,家人表示收到了一个快递,打开之后是我寄的东西,然而快递单号却不是我下单时出现的那串号码,不过随后快递和快递柜两家公司都给我致电询问是否收到快递,对于结果我还是勉强接受的,也不知道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虽然很多时候快递可能让我们糟心,但是我还是遇到过一次温暖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快递小哥都很忙,难免会偷懒,大部分快递都会放在菜丛扰鸟驿站这一类快递点让你自取。
有天给奶奶买了一个摇椅,因为是大件,即使快递点离我家很近也不方便拿,毕竟还隔着一条街,当我联系快递公司的时候,本来是个大件,快递公司准备给我送的,但是给我送快递的师傅骨折住院了,开始也是无语了。
傍晚时候,思虑再三我准备和父亲一起去抬,但是到了快递站我还是傻眼了,根本不好搬,特别大的一个纸箱,就像冰箱那么大,这时候路过了一个下班的快递员(应该也是他们公司的),他问我们说你们到哪个小区,结果他也是去那个方向,让我们把东西放在他车上,然后帮我们带到了楼下,不知道是不是我很容易满足,一个不完美的事情被弥补之后感觉特别开心!
其实话说回来,谁又想发生这样丢件的事情呢?就算客户胜诉了,也是劳心劳力的,特别不值得。
我们不能左右突发事件,如果快递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也就认了,但是很多时候都是人为导致的,就很让人不舒服,也希望快递公司都能在日常工作中多约束员工,多检查,避免出现人为导致的丢件、漏件,毕竟口碑才是一家企业能够长久发展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