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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护照与普通护照的区别

外交护照与普通护照的区别

外交护照与普通护照的区别是颁发人员不同,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是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高级官员、外交代表、领事官员等人从事外交活动使用的护照,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公务普通护照和因慧缺私普通护照。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有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是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梁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前渣辩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