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建议由新生儿的父母亲自办理,并妥善保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请务必确定新生儿姓名;

二、2014年1月1日起,上户地址随父或随母不再在医院确定,但需要录入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上地址,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若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上地址与户口本地址不一致,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集体户口一般不接收新生儿入户,请新生儿父母咨询所在单位的户籍管理人员和上户机关后再确定。

五、除新生儿的母亲外的其他人(含新生儿的父亲)办理均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委托书,委托书可在住院部产科处索取。

六、需要的资料

1、若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请带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新生儿母亲委托他人(含新生儿的父亲)办理,请带新生儿母亲的委托书、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上地址与户口本上地址不一致,请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1、医院开具《**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备齐《**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户口本上地址不一致)后排队办理。

3、新生儿家属核对电脑上信息无误后,签领《出生医学证明》。

八、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与“地址”等信息在录入《出生医学证明》网络信息系统前,可以修改。一旦录入网络信息系统,确认打印后,不再修改。

2、《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为上户时公安机关裁剪联,请各位家长不要自行裁剪《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若自行裁剪,由此导致不能上户等法律后果自负。

3、请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若因搬家、被盗等原因遗失,请到医务部索取相关表格及告知书,办理登报挂失等手续后,前往**市卫生局母子办(实业街市妇幼保健院)补办。

1、由医院出具《**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带好填完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排队办理即可;

3、新生儿家属核对电脑上信息无误后,签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出生证明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带着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就行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