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一:一旦引发纠纷,合伙人各执己见,无相关书面依据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往往难以认定合伙人内部的权责负担比例,会造成当事人举证困难、审理过程会相对复杂。因此,即便是合伙做生意之前最好也签署书面合伙协议。
其中应当写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地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各自出资数额和利润分配方式、亏损负担方式、入伙、退困辩伙等事项,并保留好个人以资金、实物、劳务、技术等出资的相关书面证据,不要仅凭口头约定,以免发生纠纷时牵扯不清。
注意二:经营活动要留痕,收益分配有依据。许多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一方面因缺乏法律意识,不注意经营期间的相关证据留存,另一方面碍于情面或初期信任关系而不注重相关证据的留存,纠纷发生后举证困难。
注意三:合伙收益及时结,定期理清防纠纷。合伙做生意为赚钱,许多合伙人之间战争来源于收益分配问题,长期不结算账目使得合伙人意见不合、对抗激烈。定期结算收益可调动合伙人积极性,也可较早发现合伙弊尺携人之间存在的争议及合伙制度中存在不足,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即便合伙过程中为了经营项目的长足发展,将所得收益作为继续投资,也要对新的投资比例和分红事宜做好书面约定。当然,合伙人也需要摆正心态,牢记做生意不能一本万利,合伙人共享收益的同时也需要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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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会议模式还是沙发模式,还是聊天模式都可以,只要坚持不断的沟通,把所有遇到的问题租伏都拿到桌面上说,如何解决,共同商讨,办法永远比问题多,肯定会有很好的方法处理。有矛盾时更要深度沟通,多想想大家一起发展的事,梦想实现的程度,梦想大了,问题就小了。
合伙人要坚信这点,合伙人要有领导的人,所有问题最终有一个老大说的算,其他人以少服从多数,有不同的看法,不要在公开场合辩论,不要把矛盾展示给下属。
刚创业时就把话说到位,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碰,有些原则和利益分配就该立的协议一定要立到。把基本的责权利说明白,尤其是共同来做的品牌的股权、利益分配最是要说清楚,包括以后增资、扩股、融资、撤资、人事安排、退出机制,个别人员撤资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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