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本计费(路网内计费)
北京地铁自2014年12月28日首班车起实施分段计价,结束2元坐到底的时代。计价规则如下:
北京地铁运营线路:1号线、2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3号线、15号线、八通线、昌平线、房山线、亦庄线、S1线、还有今年底开通的11号线
京港地铁运营线路:4号线大兴线、14号线、16号线,还有今年底开通的17号线
北京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司运营线路:燕房线,还有今年底开通的19号线
上述线路按照进站站点和出站站点之间的路网最短距离计费(注意是路网图最短距离,不是直线距离)
支持电子单程票、市政交通一卡通(含京津冀交通联合卡)、NFC一卡通、亿通行APP乘车码、云闪付APP乘盯姿握车码、北京公交APP乘车码六种乘车方式;另外天津地铁APP、上海大都会metro也支持北京地铁刷码乘车。单程票有效期为当天
距离小于6公里的,收起步价3元,同站进出也为3元,6-12公里,4元;12-22公里,5元;22-32公里,6元。32公里以上,每1元钱可继续乘坐20公里,不满20公里的,按照20公里计算
票价上不封顶,目前全路网最高票价册凳为10元,因此一卡通/NFC内余额不满10元不可进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凯庆十五条 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行李的运价率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竞争性领域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价目录为依据。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包裹运价率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