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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大”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意义各是什么?

“中共一大”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意义各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他们是:上海小组的李达、李汉俊,武汉小组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小组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小组的王尽美、邓恩困唯铭,北京小组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小组的陈公博,旅日小组的周佛海。参加会议的还有武汉小组的包惠僧(他是在广州与陈独秀商谈工作期间,受陈个人委派参加汪薯培会议的)。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当时,对党的创立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李大钊、陈独秀因各在北京和广州,工作脱不开身,而没有出席大会。共产国际派马林(荷兰人)和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克尔斯基(俄国人)出席了会议。  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中国的先进分子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把它与中国正在发展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他们在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讲解革命道理,组织工人进行斗争。在这个基础上,各地先后成立了一些党的早期组织,这些地方分别是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此外,旅居日本和法国的中国共产主义者也成立了这样的组织。这些组织当时叫法不一,有的叫共产党,有的则称共产党小组或支部,由于它们性质相同,因此,后来统称它们为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建立后,积极开展工作,推动了马列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这样,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条件已经成熟。  1921年6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通知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派代表到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7月下旬,除旅法小组因路途遥远未能派代表外,其他各地代表陆续抵达上海。由于当时革命活动处于秘密状态,所以,参加会议的外地代表,统一安排居住在以北京大学暑假旅行团的名义临时租借的私立博文女校内。  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共开了7次会议。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了第一天的会议(马林后来又出席了第六次会议)。他们代表共产国际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马林还介绍了共产国际的情况。接着拟定了会议日程。在24日的会议上,各地代表汇报了工作,并交流了经验。25日至26日,大会休会,由党纲起草委员会起草党的纲领和今后工作计划。27日至29日,大会继续进行,连续3天详细讨论了党的纲领和工作计划。各地代表在党的性质、纲领和组织原则等主要问题上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30日晚,举行第六次会议时,突然有一陌生男子闯进了会场,当询问他时,他答称走错了地方。其实这个人是法租界巡捕房的一个暗探。他的行动引起了与会人员的警觉。会议立即中断,代表们迅速分头离开。十几分钟后,法国巡捕赶来,包围并搜查了会场,但一无所获。当晚,代表们商量改换会议地点,在李达夫人(她是浙江嘉兴人)的提议下,决定到嘉兴南湖去开完最后一次会议。7月31日,代表们来到南湖,在一艘游船上举行了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选举了党的领导机构。至此,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主要内容有: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党的组织方面的规定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等。  “一大”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和教育工人,领导工人运动,对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方法都提出了规定或要求。  “一大”选举的党的领导机构为中央局。陈独秀虽然没出席大会,但由于他当时在宣传社会主义方面的影响和威望,以及他作为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所作的贡献,大会选举他担任中央局书记。中央局的另两位领导人是李达和张国焘,他们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的无产阶级因此有了战斗的司令部,中国的劳手信苦大众从此有了翻身解放的希望,中国的革命从此焕然一新。  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党的生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意义1954年9月 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到会代表1210人,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宪法,制定几个重要法律;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人。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他指出:“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  刘少奇同志向大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报告对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作了若干说明,对宪法草案的意义作了精辟的论述。大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宣布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共同纲领》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过渡状态的结束。  周恩来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指出了各项工作中还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提出了今后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任务。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任命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9月28日,大会胜利闭幕。  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至今,己经先后召开了9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7日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一致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右图为刘少奇同志和代表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