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每日邮报》和美国《华尔街日报》9日报道,纽约律师希恩近两年来提起上百起诉讼,被告包括麦当劳、胡椒博士等诸多品牌大佬。他指控这些企业欺骗消费者,在其产品的成分表中暗示有香草成分,但其实他们使用的并非天然的香草香精,而是香草味的工业合成香精。
据美国媒体报道称,纽约律师希恩对麦当劳进行了起诉,因为在他看来,香草冰淇淋中没有香草,这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希恩表示,其产品的成分表中暗示有香草成分,但其实他们使用的并非天然的香草香精,而是香草味的工业合成香精。希恩将纯天然的香草香精比作正牌奢侈品手袋,而工业香精则是仿制品,“不能因为消费者分辨不出真假,这样做就没问题”。 麦当劳等企业对此回应说,香草只是一种味道,只要产品尝起来是这个味就行,消费者并没有樱搏期待产品中含有真的香草成分。
我觉得这位律师是在合理维权。
很多人说这件事情是希恩多此一举,还有人说希恩想利用美国的制度获取赔偿金,并用老婆饼举例。但老婆饼、鱼香肉丝、夫妻肺片、撒尿牛丸、煲仔饭、佛跳墙、蚂蚁上树,这些是名称,而麦当劳那个暗示的是有香草成分,这完全是两回事,不要带错了节奏。难道我要起诉,肯德基的全家桶不够全家吃?
以下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食品名称的部分规定:
1.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2。 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等。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应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能够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征、特性的名称,使消费者一看就能想到食品的本质。当预包装食品名称本身能够反映该产品的配料信息及真实性属性,且不会使消费者误解时,就可以不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榛果巧克力”,可以体现配料和产品属性,就无需在该名称附近标示“巧克力制品”。但当产品风脊渗祥味仅来自于食用香精香料时,不应直接使用该配料的名称来命名,如使用香草香精但不含香草成分的冰淇淋产品,产品名称不应命名为“香草冰淇淋”,而应命名为“香草味冰淇淋”。至于夫妻肺片、老婆饼,这样的名字完全不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难道你还真指望买了老婆饼能附送个老婆?鱼香肉丝这样的名称也是符喊塌合该规定的,它可没说“鱼炒肉丝”啊,吃起来可不就是觉得有鱼香吗,反正,我挺爱吃。
所以我觉得这位律师是在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