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察学院不包分配。2007年4月,随着西藏取消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分配,延续了50多年的毕业分配制度,终成往事。
而且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担任警察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就职,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竖如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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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包分配的主要问题有:
1、统得过死,包得过多,毕业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不能事先了解、互相选择,容易造成人才配置与岗位的不适应,不利于调动三方积极性。
2、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有接收的义务,没有选择的权利。不管是否需要,全部按计划分配,容易做配在造成人才积压浪费的同时,又难以得到急需人才的指标。
3、对学校来说,统一分配毕业生,割断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课程的设置和专业结构可以不考虑社会需求,教育效果难以得到实践检验。
4、纯纤指对学生来说,一进校门,就捧上“铁饭碗”,成了当然的“国家干部”,毕业即就业,缺乏学习动力;分配时,处在“听天由命”的被动地位,无法按自己的能力、职业技能、职业兴趣、特长和爱好选择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