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相关法条很长。解释起来很抽象 我用简单而实际点的话来解释下好了。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书 是一样的,没有实际区别。 本合同于滑散大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掘吵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_日终止。 这个就是所谓的固定期合同 就是有 规定工作期限的,你到时间公司不续签,你就卷铺盖走人。 如果没有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_日终止。 是无固定期合同,能干到你退休或者公司倒闭掉,或者你自己主动辞职。 第二份合同是对第一份的修改。 如果两份合同书都是规定的了明确的 合同期限,“本合信竖同于___年__月___日终止。” 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公司要和你签的那份新合同你是吃亏的,本质没改变,却扣了你的工资。 如果后一份没有明确的合同期限,属于无固定期合同,那你还算划算,拿了个铁饭碗。少点钱还说得过去。 如果不是无固定期合同,建议你别签,第一份是有效的,按第一份的时间。如果你签了第二份,少了工资,就吃了哑巴亏。时间也是按第二份算的。基本分析就是这样,希望你能看得懂。 如果其他人认为我有什么不足之处,欢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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